隱藏字幕是視訊節目的音訊部分的視覺顯示。字幕可讓聾人或有聽力損失的人收看節目,經常在很難聽清電視節目的地方(例如餐廳和運動設施)使用。《二十一世紀通訊與視訊協助工具法案》規定,除了電視監視器應達到13英寸或更大之外,還應讓消費者通過各種視訊裝置看到隱藏字幕。
FCC對設備有哪些字幕方面的要求?
- 如果技術上可行的話,2014年1月1日後製造的使用13英寸或更大圖像螢幕(對角測量)接收或播放視訊節目的設備必須能夠顯示隱藏字幕。如果在技術上可行,且可以通過合理的努力或花費實現,螢幕尺寸小於13英寸的設備必須能夠顯示隱藏字幕。
- 如果能通過合理的努力或花費實現,2014年1月1日後製造的視訊錄製設備必須要麼能夠顯示隱藏字幕,要麼能夠將隱藏字幕傳到用於觀看節目的設備。必須讓觀眾能夠在播放視訊節目時打開和關閉隱藏字幕。
規則涉及哪些設備,不涉及哪些設備?
- 這些規則涉及用於接收和播放視訊節目的物理裝置,包括智慧電話、平板電腦、個人電腦和電視機上盒。
- 設備包括製造商在設備銷售前安裝的軟體,以及製造商要求使用者在購買設備後安裝的軟體。
- 所有的錄製裝置和可拆卸媒體播放機都在規則覆蓋範圍之內,但是那些沒有渲染或傳送字幕的DVD播放機和Blu-ray播放機的達標期限已經延長。
- 規則不涉及專業和商業設備。
- 規則不涉及純顯示監視器。
- 能夠接收或播放視訊節目但主要用於其他目的的任何設備的製造商可尋求規則豁免。
- 規則要求涉及到的裝置使消費者能夠以多種方式調整隱藏字幕,包括其顏色(文字和背景顏色)、大小、字體、不透明性、邊緣屬性和語言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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