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C規則防止電話公司因為任何原因而突然終止或降低服務,包括破產。這些規則也適用於網際網路語音協定(VoIP)服務,旨在讓你免受突然更改或服務終止,讓你有時間安排過渡到其他提供者的服務。
關於向消費者通知電話服務變更的要求
打算中斷或減少家庭有線務的美國服務提供者必須:
- 以書面形式向受影響的客戶通知這類計畫,並告知他們有權向FCC提交意見。
- 通知客戶後, 請求CC批准。
- 在FCC發佈公告並徵求對服務提供者的提議的意見後,繼續暫時提供服務——小型服務提供者提供31天,大型服務提供者提供60天。FCC可以延長終止日期。
國際電話服務提供者須提前60天通知客戶。
向CC和提交對於變更的異議
如果你反對服務提供者的停止或減少服務的計畫,你可以回應公告。公告中包含提交意見的程式和最後期限。FCC在評估請求時會考慮反對意見和其他意見
FCC通常會批准服務提供者的要求,除非客戶無法從另一個服務提供者獲得類似的服務或合理的替代服務。
服務被轉移時的選項/h4>
如果一個電話服務提供者將其客戶群銷售或轉移給另一家公司,FCC規則要求:
- 接收公司必須提前30天向客戶通知這種轉移,包括費率和服務資訊。
- 客戶可選擇沿用接收公司或選擇另一家公司。
如果你帳戶已被轉移到一家接收公司而你沒有得到充分的通知,則你可以受到FCC保護規則的保護。有關更多資訊,請閱讀我們的保護消費者指南(英語)。
無線服務
如果無線服務供者無故或未通知而中止或減少了你的服務,讓你找不到可替代的電話服務,你可以向FCC投訴。